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1版)
发布时间:2021/12/26 新闻 浏览:267
根据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7号)、市法宣办《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发﹝2018﹞7号文件的实施方案》(沪法宣办﹝2018﹞11号)以及市法宣办《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沪法宣办〔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实际,更新清单如下: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及责任部门(单位)
除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包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配套文件,由责任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宣传普及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
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加强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者和系统单位法务人员的法治教育。组织开展系统普法人员培训,拓宽和丰富系统内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资源,搭好系统单位法务人员互动交流和技能展示平台。
(二)把普法融入制度建设过程
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等要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官方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产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三)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建立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由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外聘法律顾问、法律专家、企业法务人员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全系统宪法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利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本市产业和信息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更好地服务上海发展战略。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打造法治文化品牌阵地,依托系统电力、电信、石油等行业单位窗口,进一步拓展资源,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培育法治文化品牌活动,以已有的法治文化品牌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发挥平台作用。持续培育系统干部职工喜闻乐见、具有正能量传播价值的品牌活动。
(六)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在上海市经济信息化相关网站等新媒体阵地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涉及产业和信息化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执法人员等及时进行法治解读。
(七)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工作信息定期上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夯实经济和信息化普法信息汇聚基础。
三、重点普法对象
1.系统各级领导干部;
2.系统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务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
3.系统中职校教师、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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