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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凭证首批业务落地

发布时间:2019/12/26 产经 浏览: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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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海证券交易所12月6日开展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试点以来,已经完成了五单业务,首批尝鲜的五家券商分别是海通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和国泰君安。
如何通过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如何防控债券违约引发的种种风险?这些围绕债券违约纠纷的问题,近期成为全市场关注的热点。
12月24日,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国强,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赵辰昕出席会议并讲话。
易会满在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超过95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位,成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优化金融资产配置的重要渠道。债券市场平稳运行事关金融稳定全局,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证监会积极加强与人民银行、发改委的监管协同,对债券市场违法行为统一执法,共同维护债券市场秩序。密切监测债券违约情况,加强市场化的违约债券转让与处置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债券发行交易的制度性缺陷,加强发行准入管理。
发行债券,是不少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但是,2019年以来多只债券出现违约,其中不少是民营企业,这为民企的发债前景又增添了一层阴霾。
“现在不是融资难的问题,而是确实发不出去,哪怕票面利率设计得很高,对方说你的信用级别不够,还是不会来买这个债。”华东某券商债券业务部门负责人这样表示。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为促进债券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上交所推出了多个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提供民企信用增进支持。
据介绍,上交所市场先后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交易业务指引》等业务规则,采取“信用保护工具+债券发行”的模式,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2018年11月,交易所市场开展信用保护合约试点。截至目前,上交所市场已基于18个参考实体创设37单信用保护合约,名义本金共计22.7亿元,支持债券融资125.4亿元。
2019年12月,上交所首批信用保护凭证落地,至今共创设了5单信用保护凭证,合计创设名义本金1.88亿元,有效支持债券融资65.4亿元。
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完成首单信用保护凭证创设的机构是海通证券。该债券项目是兰考县扶贫专项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当地梦泽园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海通证券通过向扶贫专项债投资者出售名义本金为4300万元的信用保护凭证,支持同期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提供了项目建设资金,促进当地民生工程建设,改善当地群众的居住条件。
海通证券债券融资总部副总经理郭实表示,民企近期的融资压力非常大,今年净融资的金额是十年间最低的。同时,因为债券流动性等问题,今年爆雷、违约的事件也是历年来最多的。在这种背景下,CDS(信用违约互换)现在是最有效的金融创新工具,能够解决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所谓交易所信用保护凭证,是指由凭证创设机构创设,为凭证持有人就参考实体或债务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可交易流通的金融工具。
和2018年率先推出试点的信用保护合约不同的是,信用保护凭证具有四方面特点。一是定价方式更为市场化,主要是采取簿记建档等方式创设,市场化程度高;二是要素较为标准化,可以通过非公开方式转让流通;三是投资者参与便捷,在满足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下投资者无须签署主协议,覆盖面更为广泛;四是透明度高,对信用保护凭证存续期有较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简单来说,信用保护合约和凭证两种产品都属于信用保护工具,其目的是给债券“信用增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不少民营企业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不高的问题,从而支持民营企业的债券融资。
1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全文发布,其中提出了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的要求。信用保护工具的推出,正是顺应了这一要求。
东吴证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创新业务部总经理胡俊华针对信用保护工具的下一步发展提出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完善信用保护合约估值模型,推进信用保护债券进入质押库,解决信用保护合约债权转让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