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再下一城 沪伦通昨正式开通
发布时间:2019/06/18 产经 浏览:513
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再下一城!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昨天发布《联合公告》,标志着沪伦通正式启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沪伦通下首只全球存托凭证(GDR)产品同日在伦敦交易所挂牌交易。
沪伦通是深化中英两国金融领域互利务实合作的重要举措和标志,有利于加强两国资本市场联系,深化两国资本市场发展,提升上海和伦敦市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起步阶段实行总额度管理
根据《联合公告》,沪伦通是上交所和伦交所之间的双向安排,包括东向业务和西向业务两个部分。东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起步阶段,伦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其已发行在外的股票为基础证券发行中国存托凭证。西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上交所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并在伦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上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上交所和伦交所在各自规则中明确双方上市公司参与沪伦通需满足的条件:东向中国存托凭证发行人应为在伦交所主板上市且进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官方名单高级上市部分的公司;西向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人应为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且其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应进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官方上市名单。
起步阶段,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开展中国存托凭证和全球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后续将视沪伦通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调整参与跨境转换的市场主体范围。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跨境转换业务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境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起步阶段,对沪伦通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管理;其中东向业务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西向业务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开展跨境转换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可在对方市场持有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和特定投资品种,以缩短跨境转换周期、对冲市场风险。
资本市场开放一大重要探索
《联合公告》同时明确,存托凭证发行上市遵循主场原则,适用存托凭证发行上市地的法律及规则。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同时继续遵守其注册地和基础证券上市地的有关规定。沪伦通下的交易结算活动应当遵循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
中英监管机构将在尊重各自执法管辖权的前提下,遵照《上海与伦敦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安排,加强沪伦通项下的监管和执法合作,以保护两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两地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启动沪伦通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探索,也是中英金融领域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对拓宽双向跨境投融资渠道,促进中英两国资本市场共同发展,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都将产生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上交所方面表示,希望沪伦通西向业务的开通能够为更多境内上市公司拓展国际业务、提升国际知名度提供支持。与此同时,东向业务潜在发行人和市场机构正在积极咨询有关规则,发掘市场机遇,上交所期待沪伦通早日实现双向开通。
西向业务迈出实质性一步
华泰证券发行的沪伦通下首只GDR产品昨天在伦交所挂牌交易,这是首家按沪伦通业务规则登陆伦交所的A股公司,意味着沪伦通西向业务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作为华泰证券GDR发行的牵头主承销商,摩根大通方面表示,本次发行规模达16.9亿美元,创下了多个纪录:2016年以来最大规模的英国上市项目,2012年以来最大规模的英国GDR发行,有史以来全球最大规模的非银金融机构GDR发行等。
该机构同时表示,沪伦通作为直接将中国及欧洲市场相连接的首次尝试,是扩大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方面有助于拓宽A股上市公司境外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推进优质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布局;另一方面也为国际投资者更深度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成果提供了全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