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 industry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产经 > 农民“跨区就业”可享补贴 上海市人社局新政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新闻

樂之旗舰店进驻久光中心11/27盛大开业 科技潮品齐亮相 樂之旗舰店进驻久光中心11/27盛大开业 科技潮品齐亮相

被誉为2021年底上海最受关注的商业项目之一,邻近上海马戏城的“上海久光中心”即将于11月27日隆重揭幕,...

品牌

Ocean鸥欣玻璃:传承卓越,创新时尚,成就美好生活 Ocean鸥欣玻璃:传承卓越,创新时尚,成就美好生活

Ocean鸥欣玻璃,创立于1979年,始终秉持着对卓越品质与现代餐饮体验的追求。作为世界玻璃器皿制造行业的...

商业

东方时评丨老字号积极自救 南翔小笼“卖疯了”的启示 东方时评丨老字号积极自救 南翔小笼“卖疯了”的启示

  据多家媒体报道,嘉定南翔老街上有一家叫长兴馆的老字号餐饮店,主要经营南翔小笼包。受疫情影响...

农民“跨区就业”可享补贴 上海市人社局新政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09/16 产经 浏览:157

市人社局日前印发《关于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强化技能提升、加强人才体系支持、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具体而言,本市将通过实施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措施,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政策规定,低收入困难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本市农民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实现就业,可按规定在就业期间申请享受专项就业补贴。本市郊区农民在户籍地所在区之外的区跨区就业的,可按规定在就业期间享受跨区就业补贴。

市场化就业存在困难的本市农民,可寻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帮助,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工作。有返乡下乡创业意向的创业者开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契合乡村产业特点的创业组织,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和就业增长,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等政策扶持。

此外,本市还将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加大农民民生保障力度。政策要求,本市将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将本市农民按规定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农民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就业人员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办法集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

姓 名:
邮箱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