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启动
发布时间:2022/02/15 产经 浏览:261
2月14日消息:今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启动会”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召开。
2021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汇发〔2021〕35号)。2022年1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发布了试点实施细则,推动试点落地生效。本次试点涵盖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和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扩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方面,包括4项: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跨境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以及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包括6项:便利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取消货物贸易特殊退汇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主要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登记由银行办理。放宽资本项目汇兑限制方面,包括3项: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适度允许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
临港新片区是党中央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做出的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之一,在上海构筑未来发展战略优势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自成立以来,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的大力支持下,临港新片区金融改革试点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已成为临港新片区金融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最重要的引擎之一。本次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是临港新片区继“金融30条”后迎来的新一轮国家级金融开放政策,进一步实现了金融监管与国际规则的接轨,为临港新片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注入了强劲动能。
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12家试点银行代表与重点客户签署了试点项目启动合作书,外汇局有关人员对试点政策进行了解读。
下一步,新片区管委会将与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共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以高水平的实施响应高水平的开放,联合银行和园区常态化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实现政策送达“横到边、竖到沿”,推动典型案例尽快落地、成功经验加速推广。同时,将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守住金融安全底线,营造既井然有序又充满活力的试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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