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new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我国拟规定不得将人脸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个人身份认证方式

新闻

樂之旗舰店进驻久光中心11/27盛大开业 科技潮品齐亮相 樂之旗舰店进驻久光中心11/27盛大开业 科技潮品齐亮相

被誉为2021年底上海最受关注的商业项目之一,邻近上海马戏城的“上海久光中心”即将于11月27日隆重揭幕,...

品牌

孕期营养关联,护航生命新篇 孕期营养关联,护航生命新篇

孕期,是女性生命中一段独特而奇妙的历程,在这约 40 周的时间里,一个微小的受精卵逐渐发育成一个完整...

商业

东方时评丨老字号积极自救 南翔小笼“卖疯了”的启示 东方时评丨老字号积极自救 南翔小笼“卖疯了”的启示

  据多家媒体报道,嘉定南翔老街上有一家叫长兴馆的老字号餐饮店,主要经营南翔小笼包。受疫情影响...

我国拟规定不得将人脸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个人身份认证方式

发布时间:2021/11/15 新闻 浏览:246

 

11月15日, 国家网信办14日公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数据处理者利用生物特征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的,应当对必要性、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以强制个人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按照数据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和重要程度,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不同级别的数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国家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对核心数据实行严格保护。

根据征求意见稿,数据处理者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应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最短周期、最低频次,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不得因个人拒绝提供服务必需的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拒绝提供服务或者干扰个人正常使用服务。

姓 名:
邮箱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