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要“合力保效”
发布时间:2021/12/29 教育 浏览:404
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昨天,长宁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区妇女联合会、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出台上海首个《关于构建检察、政府、社会一体化分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的意见》。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重要性不言而喻。怎样带娃,各家有各家的方式,但并不完全是国家和社会不能干涉的“家事”。现实中,一些家长的做法就遭到诟病,比如把孩子打造成“网红儿童”,谋求流量变现:3岁“吃播播主”被父母喂到70斤,5岁女孩熟练拿起粉底、眼影介绍如何化妆,还有家长故意给宝宝喂食有刺激性味道的食物,拍摄宝宝表情取悦观众……类似行为,不仅被斥为“啃小”“坑娃”,且相关部门已发文明确: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这部法律不仅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也在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应该说,有的家长是不重视家庭教育,有力无心;有的家长则是不知道怎么教育,有心无力。随着社会的迅速变化,未成年人成长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家长来说也是很大的挑战。新法出台,既是督促家长更加重视家庭教育,也是为了给家长提供助力。
家庭教育指导要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更大的效果。根据长宁区出台的这份《意见》,四家单位将协同工作,分类精准施策,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存在监护问题的家庭,原因、表现、需求等各有不同,个性化方案十分必要,也需要相关各方发挥专业所长,共同履行责任。此外,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开设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课程资源和个性化咨询,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活动,以满足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需求。
家庭教育不只是“家事”,也是“国事”——这样的观念已越来越被人们认同,也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让更新后的观念和即将实施的法律更好落地。